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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記者曾莉、通訊員聶國橋)省安委會辦公室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安監部門和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嚴明責任,強化措施,高度重視大型群眾性活動組織工作,確保公眾聚集場所安全,吸取上海外灘“12·31”特大踩踏事故教訓,嚴防類似安全事故在我省發生。
  通知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群眾認真負責的態度,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切實解決預案落實和執行不到位問題;加強應急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重點在生產經營單位、教育機構、社區開展公共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意識,增強安全防範能力。
  通知強調,要切實落實旅游、商貿、文化等公眾聚集場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文化娛樂、賓館飯店、車站、碼頭、商場、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完好。商貿主管部門要立即對經營賣場的消防設施、人行通道、商品陳列佈局等進行一次徹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旅游主管部門要對游船、纜車、索道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加強維護和管理,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運營。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要控制好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搞好各種體育、文化、娛樂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大型集體活動,禁止學生集體包車長途旅行。對因組織不當、措施不力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原標題:確保公眾聚集場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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